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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探索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 农民获更多权利
2014年09月26日 17:47:2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李利
【摘要】 今年,为了进一步理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物权关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海盐新兴社区是第一个试点。
海盐新兴社区(资料图)

  浙江在线海盐9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利) 今天,浙江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嘉兴海盐召开。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海盐县围绕推进农民的城镇化问题,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探索和改革力度,同步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村级组织建设,形成改革合力,努力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该县元通街道新兴社区,67岁的胡观昌正盘算这今年的年终分红能分到多少。8月下旬以来,新兴社区在全县率先启动股份经济合作社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一人一股”的办法,家中还有老伴、儿子、儿媳、孙子的胡观昌分到了股。他说,“2011年股改的时候,村里给每家每户折算好了股份,这两年集体经济发展得不错,年底的分红应该不错。”

  海宁的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起步于2001年,2010年全面推开,目前90%以上的村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造。全县63.77万亩集体土地所有权100%确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率达95%。今年,为了进一步理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物权关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新兴社区是第一个试点。

  据了解,此次深化改革,将在新兴股份经济合作社下设资产合作社和土地合作社两个子级机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村集体所有资产的代表,社员享有的成员权可以自愿有偿退出,但不能转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设的资产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分别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货币化资产和未货币化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承担经营管理职能,对应的股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可以转让、流转,很好实现了社员权与股东权相分离。

  海盐县农办主任金爱明说:“通过这次深化改革,把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确定资产享受对象和份额,化解就地城镇化进程中群众最担心的原村级集体资产处置问题,解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依附关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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