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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在即!“西湖龙井”假冒注册商标案宣判,两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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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2:10:3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孙婧宜 通讯员 翟小琪

  浙江在线3月18日讯(记者 孙婧宜 通讯员 翟小琪)茶为国饮,杭为茶都。西湖龙井茶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也是杭州的一张金名片。“西湖龙井”开采在即,3月18日下午,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涉“西湖龙井”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西湖景区旅游法庭落下帷幕。

宣判现场 记者 孙婧宜 摄

  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杨某为非法获利,未经“狮峰”商标权利人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将从非西湖龙井茶产区收购的茶叶用印有“狮峰”商标的材料包装,售卖给董某明,非法经营额6万余元,非法获利约8000元。而被告人董某明在明知杨某出售的“狮峰龙井”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通过线上平台以正宗“狮峰龙井”名义售卖,非法经营额10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

  面对铁证,杨某和董某当庭悔过。最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杨某、董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情况并非个案。近些年,有个别不法分子趁春茶采摘上市、卖价较高时节,购入与“西湖龙井”品相、工艺相似的绿茶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冒充“西湖龙井”对外销售,严重损害了杭州“西湖龙井”品牌形象。

  目前,“西湖龙井”核心产区茶园面积稳定在2.2万亩,年产量约500吨,产业链价值持续攀升。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茶产业总产值达20亿元。

由于西湖龙井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侵权行为遍布各地。最为常见的是销售者在其销售茶叶包装盒、包装罐、手提袋上的醒目位置使用了“西湖龙井”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线上交易中,还可能将“西湖龙井”设置为关键词,或在商品链接、商品标题、商品详情中使用“西湖龙井”相同或者近似标识。

  而因为销售侵权行为认定存在难度、商品特质认定缺乏统一标准等原因,“西湖龙井”的品牌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近年来,杭州法院聚焦老字号品牌保护,大力打击侵权行为,通过与杭州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西湖街道共同设立西湖龙井茶保护特设共享法庭,推动名茶品牌司法保护联盟扩圈增容等方式,推动西湖龙井茶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2021年12月,为集中审理旅游纠纷、涉茶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西湖景区旅游法庭揭牌成立。数据显示,自2022年起,西湖法院共受理涉西湖龙井茶案件20件,非法经营数额高达3151万元,假冒产品超过424万件,依法判处27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7年不等,判处罚金917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西湖龙井”茶田 记者 孙婧宜 摄

  杭州市西湖街道灵隐村茶农陆奇鸿对此颇有感触。“早几年,‘西湖龙井’品牌管理没有那么严格,非法使用品牌的现象还是蛮常见的,我们辛辛苦苦炒的茶叶,反而被假货抢了市场!这两年市场越来越规范,假冒品牌的事情越来越少,我们茶农心里也更有底气了。”

  “西湖龙井”的品牌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西湖景区旅游法庭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化“法护茶香”品牌建设,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举措,为千年茶乡振兴注入法治动能。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西湖龙井茶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认准“西湖龙井”专用标识,可通过扫码获取溯源信息,辨别产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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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西湖龙井;商标责任编辑: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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