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安吉就已提出生态县规划并划定生态红线。安吉县委宣传部 供图
浙江在线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邓国芳)“红线”,就是高压线,意味着不可逾越的边界、不可触碰的底线。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这意味着,我国已首次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
对浙江人而言,生态保护红线,这个词并不陌生。迈入新世纪以来,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浙江以铁的决心保护生态的意识早已觉醒,并率先探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战略。如今,在“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努力下,生态保护红线,已成为引领浙江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
国家环保部认为,包括浙江在内、我国多地的先行先试,为《若干意见》的制定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浙江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生态保护红线的中国行动里,有着鲜明的浙江元素、浙江经验、浙江实践。
最早的醒悟者
17年前安吉已实践
在耕地红线、水资源管理红线之后,将红线的概念引入到生态保护中予以强化,是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先进创举。
而在浙江,这种创新之举,早在新世纪之初就已萌发。
2000年,湖州安吉就已提出生态县规划并划定生态红线。当年做出的决定,意味着这个并不富裕的山乡小县,需斥资5000多万元,搬出划定区域内的企业。
历史的意义,总是在回望与对照中,才会更显清晰。在浙江乃至全国,安吉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典范和样板。
“安吉现象”的诞生,并不只是独特的个例。浙江这片孕育蓬勃民营经济的土壤,亦是萌发绿色发展思想的前沿阵地。
2002年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的目标任务。
2002年12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主持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时提出,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003年1月,浙江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
2003年7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作为“八八战略”的重要一条正式提出;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
从此,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之路上,浙江阔步前行,大胆探索。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已在镇海形成共识。郭戟铠 赵会营 摄
果决的实践者
浙江划出红线区
以一条生态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将碎片化的生态保护边界连接起来,明确到位,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和行动。
保护好绿水青山,浙江一直为此不断努力。2007年,浙江省环保厅就在全省试行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被列入全国首批3个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把“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制制度,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生态红线”作为重点突破的改革事项。
2016年初,《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经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规划。
据了解,宁波市在规划中共划定85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4980.3平方公里,占宁波市国土面积的50.9%,超过国务院批复城市总体规划的生态保护用地不低于陆域面积40%的要求,全市87%的森林覆盖面积和水域面积均划入了红线范围内。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164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8%;二级管控区面积3337.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4.1%。
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宁波市将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划分为13个类别,分别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物种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相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说,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分,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保护之间达到平衡。
在地方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16年9月,《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印发。由此,浙江着手建立“一个区划一张图”和覆盖全省的环境空间管制机制。这也意味着,浙江已正式出台覆盖全省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且划出了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据浙江省环保厅统计,全省11个设区市共编制71个市县《区划》。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环境目标,按6类分区要求,共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分区2433个,各执行不同功能。第一类是生态保护红线区,这与环保部技术规范中的禁止准入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一致,面积占国土空间的20.35%;第二类是生态功能保障区,占45.53%;第三类是农产品安全保障区,占20.35%;第四类是人居环境保障区,占7.25%;第五类是环境优化准入区,具体指开发强度已经较大、污染较重的工业园区,占4.33%;第六类是环境重点准入区,用于重点开发、产业集聚的区域,占2.19%。其中,执行最严保护标准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功能保障区,占到国土空间的近三分之二。
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涵盖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规划的保护范围,以及全省297个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23个生态功能保障区,则主要包括全省各地河流中、上游的丘陵地区及重要河口等区域。此外,《区划》还对湿地、河道绿廊、城市绿道等方面作出安排。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落定,明确了每个区块土地的生态保护等级,也保证了它的性质在未来不被改变。
开化的好山好水吸引游客到来。邵全海 徐祝安 摄
有力的行动者
36条措施保落地
浙江等地的先行先试表明,要保障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落地实施,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配套制度和管控政策。
国家环保部相关人士认为,从地方实践来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既要在技术上搞得定,又要在程序上行得通。
《若干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也将更快、更好地推动浙江取得更大突破,积累和创造更多浙江经验,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争当标杆省份。
按照时间表,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划定红线是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关键。对于如何严抓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省级区划确定了12条工业污染防治、7条农业面源防治、7条生态保护修复、10条其他类,共四大类36条规范化的管控措施,并将相关条款组合成为相应功能区类别的管控措施。市县区划的具体功能分区,也要求在贯彻落实相应功能区类别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浙江省环保厅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浙江还按污染强度和风险等级,将工业项目分为一、二、三类,各类功能区明确了建设项目准入类别。同时,每个区域都制订了明确的项目负面清单。 浙江还明确提出,要研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建立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机制,从保障区划实施出发,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分类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市县的投入。
更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地方探索,正在为浙江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
截至去年,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7个市和45个县(市、区)已建立自然资产资源统一登记制度。当前,湖州、丽水以及衢州开化等地,正从不同的层面和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
这些都充分表明,浙江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上的决心。我们也期待,这项浙江经验继续领跑中国,成为浙江人的又一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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