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双伶 见习记者 王艳)这两天在微博中引发全国网友热烈点赞的“最美女孩”许艾菲,今天收到“弟弟”家人的回信啦!
9月12日在医院采集完造血干细胞之后,许艾菲在微博中详细描述了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全过程,还晒出了自己给素未蒙面的受捐者——15岁的“弟弟”的一封信。信中她设身处地的关切与焦急,感动了诸多网友:“信好温暖”“这封信真的感人” “看到写给小男孩的信泪目”……
许艾菲告诉记者,这封信,从9月8日打动员针那天起,她已整整酝酿4天。写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弟弟”打气加油,祝他早日康复。信中,她对弟弟真情流露:
一定会健康的弟弟:
你好!
当我得知有个男孩子因为疾病,不能去念书,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用最美好的青春去奔跑去感受这个世界的时候,除了同情,我内心更多的是焦急。
我着急你什么时候能快快康复,什么时候能回到学校,如果当场撸起袖子就能抽给你,我恨不得马上赶去医院。
在我准备捐献的过程里,我时常会想起那个病房里素昧平生的男孩子,他和他的家人有多么盼望移植,多么想康复后走出医院。
如果说我着急,我想你的家人更加着急,直到造干送到你面前之前,他们一定时时刻刻担心出现任何意外,害怕最后没有救到你。
15岁,姐姐我当时还在念初中,每天奇思妙想、调皮捣蛋,这大概才是一个15岁孩子应该有的青春生活。我对我的造血干细胞很有信心,因为姐姐是一个身体非常健康体质很好的人。我相信这些干细胞能救到你,带你走往未来更加值得探索的人生。
我想,有一天你康复之后,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一个和我血液一模一样的少年,他健康快乐,我和他的血缘甚至比父母更亲,是不是觉得特别神奇呢。
在你康复之后,我希望你这辈子能够铭记曾经的陌生人和我。
若你有一天康复了,平安长大了,我想和你见面,请你来杭州玩,西湖很美,杭州姑娘美。
到时候,我想听你叫一声姐姐。
不要忘记,善待家人,感恩世界,尽你所能去帮助别人。
祝
平安健康一生顺利。
永远为你祈祷的姐姐
2017年9月11日采集前夜
目前,“弟弟”还在治疗中,他的妈妈给许艾菲写了一封回信,深深致谢。今天,信已经通过浙江省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交给许艾菲了。妈妈这样写道:
感谢信
给救命恩人的一封信
小妹你好,我是患者孩子的母亲。首先我在这里代表孩子和全家人谢谢你了。我的孩子,该读高中一年级了,学习成绩一直不错,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就在今年寒假结束,该开学了,不幸查出了这个病。作为母亲,谁都能体会到是什么样的心情。孩子毕竟才15岁,还有很多事很长的路和美好的前途等着他去尝试。
小妹,我只有这一个孩子,由于身体状况不好,不可以再生一个。所以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
小妹,听医生说儿子找到配型了,就是你。我们全家高兴极了。孩子有希望了,有救了。这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吧,也是孩子和你有缘分。是你救了我的孩子,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我很想认识你小妹。我在医生那想打听你的消息,医生说,医院有规定,不透露供者的一切。只提供性别和年龄……
小妹,孩子也有好多话想对你说。现在正在移植仓里痛苦的治疗。等着你来救他。以后他身体里就流淌着你的血了。比我们父母还要亲的……
好了,我也不多写了,其实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给你说……
许艾菲告诉记者,看到这封信,自己非常惊喜,同时也为还在“无菌仓”的弟弟担心。“他一定要加油!离最后的胜利只有一部之遥了,我们大家都等着他顺顺利利地出仓呢!”她说,妈妈在儿子的手术还没完全结束之时,仍抽出时间给自己写信,这让她非常感动。她表示:“我从小就‘泪点’低,要是真有机会见面,肯定会哭惨了。”
到目前为止,许艾菲与“弟弟”一家人对彼此并不知晓,这主要是因为造血干细胞捐赠遵循“双盲原则”。浙江省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主任季云松介绍,“双盲原则”是国际惯例,即捐献者与受捐者对彼此信息互不知晓。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双方影响彼此的正常生活。捐献应当完全秉持“自愿、无偿”的原则。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捐献者与受捐人就绝对不能见呢?季云松表示,答案不是绝对的。患者康复之后,在双方自愿、且不会影响彼此生活的情况下,管理机构经过适当的评估程序,会安排双方见面。这样主要是推动公众对造血干细胞捐献事业的了解,鼓励更多人加入其中。为了不影响“弟弟”的康复,短期内将不会安排许艾菲和他见面。
【浙江新闻+】
捐献或接受器官,是捐受双方你情我愿,按规定程序进行的,但是依旧涉及双方信息保密问题。这是为什么呢?
其一是减轻精神压力原则。从社会角度看,人体细胞、组织、器官的捐献和接受,是爱心人士通过爱心平台,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血液、造血干细胞、器官等)无偿捐献给社会上另一群需要挽救的人,捐、受双方并不知晓对方的任何信息,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双盲原则”。
例如,我国一著名歌手不幸去世,家人根据她的遗愿,捐出了她的眼角膜。但因在捐受过程中未能遵循“双盲原则”,其中一名四川小伙得知自己接受的角膜来自这位歌手时,感到“压力大”,医生甚至认为会影响到病人康复,其家属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
戴安娜王妃遇车祸不幸身亡后,捐献出多个器官组织,为8名患者带去希望,但受捐者没有“我身上有王妃的器官”的负担,因为戴安娜王妃的器官捐给了谁,连手术医生都不知道,他们只了解“那天,我的一名移植患者与计算机分配系统里的器官数据相配成功,没人知道是谁捐献的”。
苹果公司前CEO乔布斯曾接受过肝移植,捐献者的信息也是严格保密的,绝不会产生“小老百姓救活大人物”之类蜿蜒曲折的故事。
其二是抑制人性之恶原则。捐献器官和接受器官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节点,或是人生中一个瞬间。然而,接受者和双方家属在人生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防止在移植手术后因当事人思想情绪的变化而带来可能的风险,把好事做好,就要有约束人性之恶的制度设计。
几年前,新华社题为《骨髓库志愿者被公开点名“逼捐” 谁来保护捐献者的隐私》的报道,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因为事先泄露了捐献者个人信息,但捐献者因某些原因不能实施捐献,与之配型成功的患者家属使用不当手段“逼捐”,引发质疑和争论,发人深省。
再则,所有供受双方信息若不加隐私管理,可能会发生供者捐献后,发现双方经济条件差距较大,受捐者心存感激,帮捐献者一把,甚至捐献者明里暗里向受捐者索财现象。这已经背离了“捐献”的初衷,若长此发展下去,双方都会不胜其扰。
保密意识还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器官买卖,因为供方情况复杂,层次不一,这一规定尤显重要。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但是,捐受双方是不是绝对不能见面呢?不是的。因为这项事业还在发展阶段,很多民众还不知道捐献的程序和内容,因此管理机构可以有选择地经双方同意,出于弘扬善举、普及知识的目的,在一定场合组织捐受双方家属见面,让公众了解捐献者的无私奉献,受捐者的康复状况,利于用这种正能量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不断发展进步。(据《中国红十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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