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90后”女孩爱车被挡的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的争议:对如今城市中许多乱停车甚至故意挡车的行为,法律到底有没有“招”?
据媒体报道,这位“90后”姑娘前几天在滨江浦沿办事时,因为停车的问题与人发生争执,结果办事回来发现自己的车被两辆车死死顶住,无法开出。她通过交警部门、派出所等渠道联系车主3个小时仍然无果。至深夜时,愤怒的姑娘在两辆车上划印。结果,挡她车的人没事,她却因为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刑拘。
这下网友就讨论起来了:这个事情到底孰对孰错?难道挡住别人车、甚至故意挡车的行为就没治了?对此,被挡的人只能忍气吞声?
应该讲,这种状况在法律上确实是尴尬的。首先,我国《刑法》对于故意挡车行为本身未规定刑事责任。其次,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非法拦截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但是,且不说这样的处罚力度比较小,执法者如何界定非法拦截行为也存在困难。所以,执法实践中警察一般也不大采取这种处置措施。
当然,如果挡车人的行为被确证为故意并且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警方也可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罪相关条款作出惩戒。但问题是,目前在执法实践中,我们似乎还没有重视运用此类法律条款。同时,一般情况下拦车行为恐怕也没到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
所以,这种尴尬的处境确实值得城市管理者、执法者乃至立法者思考和研究。这些行为一方面确实给公共秩序带来一定的影响,给个体造成不便;另一方面,在城市运转过程中又确实经常发生。现在,中国城市汽车保有量急剧攀升,几乎稍微有点规模的城市都要面对停车难题。像杭州,汽车保有量接近300万辆。如果不能对这种乱停车甚至故意挡车行为作出有效应对,必然给公众出行带来许多虽小却切实的烦恼。
破解此题,关键还是要从法治层面思考制度供给。比如,公安方面可以主动出击,采取强制措施,并在罚款或扣分方面加重惩戒力度,而不是除了给车主打电话外只能被动等待。或者,不妨在执法实践中依据寻衅滋事罪相关条款作出处理;在立法层面作出完善,明确这些行为的危害和应对措施。
其实,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不少。比如城市高空抛物近来导致不少伤亡事故。深圳的京基御景华城小区,在发生“玻璃窗坠落致男童身亡”事件后不到一个月,又连续发生4起高空坠物事件,令人心惊肉跳。而且,这样的案例在我们身边频繁发生,需要引起城市管理者的警惕和重视,必须通过针对性举措和完善的制度加以遏制。比如,在城市高楼中落实摄像头的安装监控;加大典型案件宣传力度,在法律上弥补维权和侵权漏洞;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等等。
乱停车或挡住他人的车,可能后果相对较小。但是,处理不好,也会引发争执和治安案件。而高空抛物,威胁性就更大。当年,苹果掉下来启发了牛顿,但如今这高楼上丢下的苹果要的可能是一条人命。任由这些新问题久拖不决,必然引发矛盾爆发乃至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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