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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嵊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2019年08月13日 17:54:06 来源: 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嵊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石璜镇、雅璜乡、通源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石璜镇。调整后,新的石璜镇辖1个居民区、2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石璜村镇东路25号。

  同意撤销谷来镇、王院乡、竹溪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谷来镇。调整后,新的谷来镇辖1个居民区、2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谷来二村振兴路119号。

  同意撤销金庭镇、北漳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金庭镇。调整后,新的金庭镇辖1个居民区、2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金庭村临江东路2号。

  同意撤销贵门乡和里南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贵门乡。调整后,新的贵门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贵门村12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嵊州市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标签: 行政区划调整;嵊州市;浙江省政府;行政村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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