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浙江在线
何谓碳中和?简单来说,一些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从而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今年11月在嘉兴海宁举办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已经率先尝鲜。这个规模150人左右的培训班,经初步测算,在电力、交通、住宿等方面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共计60.36吨。为了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排放量,培训班以每吨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丽水市遂昌县高坪乡箍桶丘村林汇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从而实现“零碳”会议。
“公共机构碳减排和碳中和潜力大,示范引导作用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副处长张彬表示,目前,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参与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开展“零碳”会议(培训)试点,既可以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也能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实施碳中和。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自觉成为践行低碳发展的先锋队,通过‘绿色公务’‘零碳’机关建设,引领全社会共建共享低碳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注入浙江力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以淼表示,接下来我省要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谋划碳中和路径,推进低碳、“零碳”试点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努力打造“零碳”城市。
据了解,浙江省还将发布《关于开展近零公共机构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近零公共机构评定运行机制,构建近零公共机构标准体系,以浙江省地方性标准形式出台《近零公共机构评定规则》,规范近零公共机构评定标志的使用。力争至2025年底,全省20家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近零公共机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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