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浙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安排,2021年3月2日至5日,省委巡视组陆续向十四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的18个地方、单位集中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上轮巡视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呈现持续向上向好态势,各项工作都有新的积极进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巡视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还不够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高校改革发展成效不明显;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没有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够有力;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出国(境)管理不规范、违规兼职、“带病提拔”、照顾性安排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视地方、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认真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增强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把抓好本级整改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结合起来,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能力显著提升。
反馈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与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展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使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反馈要求,要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巡视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扣紧督促整改的责任链条,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视办要担负起巡视整改的监督责任,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形成闭环,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此外,各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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