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许嫣倪)日前,省国资委出台《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到2025年,全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地方前列,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国资国企物质基础、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全面巩固,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省国资委负责人介绍,《行动方案》围绕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实力不断增强、产业引领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等四方面目标,提出了相关量化指标。
《行动方案》提出三方面18项主要任务:着力承担好责任,聚焦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新就业增长点培育、国企收入分配优化、“善行浙江”建设等方面,促进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着力发挥好功能,围绕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着力发展好企业,推进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值得关注的是,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制定省属企业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三个机制”“一个平台”,即建立省属企业在山区26县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和倾斜机制、创新省属企业与山区26县合作机制、建立“一县一组”组团式帮扶机制,设立省属企业主导、地方参与、民企入股的山区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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