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10时,“建设示范区 迈向新征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发布近期浙江省民政领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并介绍已于日前发布的《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下称《方案》)。
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重要内容:
高标准打造“浙有众扶”金名片
健全完善“1+8+X”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拓展救助保障覆盖面、创新“物质+服务”模式、推进县级“助联体”建设、完善“渐退期”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重点解决好“谁该帮、帮什么、谁来帮、帮到哪、帮得怎么样”5个问题。
在2025年低保年标准达到1.3万元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灾害等救助“七大行动”。为困难群众全面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等服务,救助“幸福清单”送达率100%。
从精准认定对象、高效供给资源、集成各方力量、把握帮扶尺度、精准评价结果等5个维度,构建“全面覆盖、精准响应、政策集成、科学智慧”的社会救助数字化绩效评价体系。
高层次打造“浙里长寿”金名片
以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为导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
优化养老设施布局,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功能、公益属性,切实解决好困难老年人兜底、失能失智照护等问题。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面提效。
以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为目标,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推进养老床位结构性调整。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动康复护理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完善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激励措施。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以创新健康养老新业态为驱动,增添养老服务发展新动能。
引导经济发达地区主动对标国际水平,率先建设高水平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同时支持山区26县、海岛地区挖掘地方特色优势,发展旅居养老和康养产业。加大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扩大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
高质量打造“善行浙江”示范区
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不断健全慈善激励机制、创新慈善发展模式、打通慈善资源供需对接渠道,构建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努力从整体上推动“小慈善”向“大慈善”转变、传统慈善向现代慈善转变、生存型慈善向发展型慈善转变。
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品牌。
支持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建设,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
增强慈善公信力和透明度,建立包括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慈善综合监管体系。
高水平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示范区
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全生命周期社会服务便民利民,党建引领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数字赋能不断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培育孵化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鼓励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整体成效。
打造一批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和社区服务综合体。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推进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功能统一进驻。
【浙江新闻+】
确保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浙江要达成哪些“小目标”?
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
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标杆区——到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000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25000元。
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每万老年人口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
高水平建成人人慈善标杆区——到2025年,力争全省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400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15亿元,“慈善一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0%以上。
高水平建成和谐自治标杆区——到2025年,全省建成500个“居民会客厅”,市县两级建成100个社会组织示范园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0人,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到30%以上。
高水平建成暖心服务标杆区——到2025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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