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娇俨) 10日,浙江省举行第八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记者获悉,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疫情传播链条清晰,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所有新增阳性感染者均为在隔离管控或重点区域管控人群中经主动筛查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规范开展隔离治疗,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毒等工作。
自12月5日以来,截至10日下午3时,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均为轻型)、无症状感染者41例。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20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将进一步提高流调的精准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大风险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力度,把潜在的风险人员找出来、管控牢。
同时,加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及时发现并管控住风险人员;做好各级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管理,严把院感防控关;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信息“三码联查”,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的各项防疫措施。各地要做好专业人员、生活物资和应急物资等统筹调度,有效保障封闭管理区域的基本生活需求。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疫情的隔离管控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非就医等必要情况外,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在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人员要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等活动。在日常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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