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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
——2022年浙江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解读
2022年01月08日 07:13:31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王世琪 夏丹 曾福泉 翁杰 陈宁

  浙江在线1月8日讯(记者 王世琪 夏丹 曾福泉 翁杰 陈宁)新年伊始,浙江重磅出台“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以更好地稳企业、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展现浙江担当、多作浙江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要求,省委、省政府迅速研究部署,对标对表中央政策,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系统谋划、综合集成,形成了“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即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财政、自然资源、金融、能源“四张要素清单”。

  该政策体系涵盖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各个领域,政策内容既有向国家争取或承接国家政策的措施,也有延续、调整和集成我省现有政策的措施,更有一批省里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其含金量如何?将为企业、百姓带来哪些利好?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以及省建设、财政、自然资源、能源、地方金融监管、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扩大有效投资

  有重点,早发力

  问:扩大有效投资,我省有何具体行动和计划?

  答:省发改委会同各地各部门研究起草的《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将抢抓国家系列政策机遇,谋划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保障的大盘子;同时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稳定全省投资基本盘,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提升政府投资效能、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问:如何通过政策支撑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答:目前《2022年省“4+1”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已编制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以上,约占全年投资总量目标的三分之一左右。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省主导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每年筛选20个左右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牵引作用、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涉及多方利益诉求、投资规模大的省主导重大项目,由省政府领导联系,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政策”,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这些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问:如何解决能源、土地等要素限制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答:省发改委已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用地方面,我省将提早安排好规划和计划指标,多途径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对国家统筹补充耕地项目“应申请尽申请”,允许山海协作结对县(市、区)“点对点”调剂。确保今年全省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达到40万亩以上,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5万亩,奖励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万亩,争取全省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用能方面,对符合国家要求的能耗单列重大项目,全力争取;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对原料用煤、用油、用气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对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继续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用户实施阶段性电价优惠,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企业实施“零成本接电”政策,鼓励110千伏及以上的大用户直接向电厂购电降低用电成本。

  我省提出用地用海保障政策,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海洋湿地及缓冲区和水库水面上建设“光伏+”项目,支持海上风电通过直接审批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为企业发展风光项目解决空间要素保障难题。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统筹省内外资源,全力以赴抓好能源保供,确保全社会电量供应5800亿千瓦时以上,全力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问:政策包对以山区26县为代表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地区扩大投资有何安排?

  答:一方面,我们将对山区26县给予更大自然资源要素倾斜,将省重大产业项目年度用地指标的三分之一左右用于山区26县项目,及时预支山区26县示范类制造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山区26县标志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年度安排2000亩左右。

  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好山区26县自然禀赋优势,通过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和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建设,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问:政策包对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热情有何举措?

  答:2022年,全省民间项目投资增长要快于面上投资增长。我省将多措并举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拓展投资新空间。

  比如,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建设铁路模式,探索和支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推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源”投融资改革经验,让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减负强企

  让企业的获得感看得见摸得着

  问:当下,企业普遍期盼更大力度的减负政策。此次减负政策含金量如何?

  答:此次出台的减负政策,是我省全面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措施,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迭代和新增的今年第一批省级减负政策,共21条,涉及降低融资、用能、用工、物流成本等方面,总共减负约400亿元。

  此外,省级财政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

  这只是今年浙江首批减负政策。初步考虑,今年全年减负降本金额3000亿元,比2021年计划多500亿元。

  问:企业如何能及时享受到这些减负政策?

  答:围绕企业减负获得感诉求,我省开发建设了数字化“一指减负”场景应用,企业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入“企业码”专区,即可实现政策内容“一指查询”、条件匹配“一指评估”、满足条件“一指办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减负效果“一指评价”,了解“减什么、减多少、怎么减”。截至目前,浙江264.9万家企业码领码主体的企业法人或经办人员,均可通过登录浙里办企业码入口,查看企业已享受的减负政策及相应减负金额。

  问:此次政策主题除“减负”外还有“强企”,具体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答:此次减负强企政策中,有24条“强企”政策。

  最核心的就是加大了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今年,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浙江将落实省市县财政投入11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其中,省级新增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一批重点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带动全省实施2000项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省级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一批省级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省级安排4.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省级新增1亿元专项资金,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对“专精特新”为重点的中小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

  同时,政策还提到了实施本地项目同等待遇,即对进入开发区(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实施迁建扩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地方政府可比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准入政策和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政策还拓宽支持范围,如对以设备投资额为标准计算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的投改项目,市县可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出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及信息系统购置、设计检测、第三方工程服务等费用纳入设备投资额计算。

  另外,政策还将完善企业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体系,鼓励各地通过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商分区域、分行业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诊断咨询服务。

  科技创新

  “真金白银”聚高层次人才

  问: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此次推出的政策包如何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答:一是更大力度落实普惠性的减免税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普惠性的减免税政策,做到“应扣尽扣、应享尽享”,预计2022年将为企业减免税1000亿元以上。今年国家将出台加计扣除新政,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与制造业企业享受同等政策。

  二是更大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出“浙科贷”专属科技企业融资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的免抵押担保贷款额度在同类型企业标准上增加30%以上、贷款期限再增加1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享受最优贷款利率。

  三是更大力度补助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首年给予5000万元的补助,第二年起按照规模、绩效、贡献等主要指标核定补助经费,5年建设期内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2亿元。重点支持头部企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等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建设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四是更大力度强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用地保障。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采用奖励和预支相结合的方式给予用地保障。预计2022年200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将受惠。

  问:在帮助企业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上有哪些实招?

  答:通过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积极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速集聚“高精尖缺”人才。

  对省领军型创新团队一般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重点支持领域的特别优秀的基础研究团队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在地政府要给予同比例支持。对省领军型创业团队,主要通过政府创新引领基金、产业基金等予以支持。2022年将新引进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

  支持企业引进“高精尖缺”外籍工程类高层次人才。对企业招引年薪50万元以上的海外工程师,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资助用人单位10万元。2022年将新引进海外工程师160名。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就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外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价优秀的企业,均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问:浙江民营企业众多,此次政策包在培育量大面广的科技企业、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何“干货”?

  答: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培育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2022年计划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众创空间60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鼓励各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和首次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以上。

  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政策。每年在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中遴选100家企业重点培育。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承担省级重点研发项目,鼓励市县财政对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其研发投入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

  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

  问:如何创新政策供给帮助外贸企业爬坡过坎?

  答:此次,我省将出台《关于金融助力外贸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

  首先,加大外贸融资服务。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金融支持,扩大外贸信贷投放和对外贸全产业链的整体支持力度。

  其次,深入实施纾困减负行动。持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出口信保费率10%以上,在此基础上对山区26县小微企业进一步“扩责降费”。同时,强化外贸风险保障,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大出运前订单取消风险保障力度,落实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

  再者,优化跨境金融服务。今年,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全省,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降低准入门槛。

  问:为促进外资提质增量,浙江将拿出什么实招?

  答:浙江已于日前出台《关于执行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我省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集聚。

  根据新政,我省将对外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进口部分科研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有220家各类外资研发机构,政策文件的实施将推动外资研发中心在我省进一步集聚。

  政策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和审核流程、审核方式、监督管理五个方面明确了外资企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的 “路径”,保证外资研发中心能切实拿到“政策礼包”。

  问:围绕出口转内销、内外贸一体化,浙江已连续两年出台政策。此次出台相关政策,有哪些新的亮点?

  答: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政策,瞄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难点堵点。

  针对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差异问题,支持提升品牌、质量、标准等核心竞争力,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以高质量供给匹配国内国际需求;针对销售渠道问题,浙江将开展“百城千企万亿销售”和浙江外贸优品“进社区、进政采云、进步行街、进商场、进超市、进平台”等行动;针对账期长、回款难等问题,相关部门、机构将提出开展政策性内贸信用保险试点、创新融资服务保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

  此外,从金融、物流、人才、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

  问:新政策将推动消费提质扩容,请问老百姓能得到什么优惠和实惠?

  答:今年一季度我省将出台政策,推进全年完成20条以上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创建20个省级示范智慧商圈,“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实现主要城市全覆盖,同时积极创建培育消费中心城市。

  我省将鼓励发放消费券,推动老百姓“买起来”,重点聚焦汽车、餐饮、数字生活新服务、进口、文旅体育、绿色智能等消费热点。比如,绍兴近期就将发放文旅消费券1.4亿元。此外,还将办好系列促销活动,包括1月10日将启动的“2022浙货国潮网上年货节”。

  民生保障

  惠及就业、健康、住房

  问:我省今年将继续出台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相关政策,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政策涉及哪些内容?

  答:这一政策是出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做好春节期间留岗员工人文关怀、保障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用工的需要,从而推动一季度经济平稳增长。

  具体落实方面,我们将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在当地过年,同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可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相关部门以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多种形式对就地过节坚守岗位的员工进行慰问,并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针对失业人员,开展“131”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和临时生活补助。

  问:当前,城镇居民和农民健康体检标准不统一、体检补助标准偏低、项目与居民的需求存在差距等问题比较突出,我省将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答:近期,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相比之前的体检政策,城乡居民将享有更优质的体检“套餐”。

  首先是体检频次设置更加合理。原农民健康体检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每年1次,一般人群体检每两年1次;原城镇居民均为两年1次。整合后将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和中小学生体检周期统一为每年1次,城镇重点人群的体检频次得到增加。

  其次是体检补助经费更加充足。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基本项目标准调整为90元,中小学生为35元,补助标准较之前提高,检查项目相应也有所增加。

  此外,我们还将实施“1+X”体检政策。其中,“1”为基本项目,“X”为自选项目。自选项目可以是各地自行统一设置的项目,也可以是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的个性化检查项目。自选体检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

  问:此次推出的政策包对于有效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有何针对性举措?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点。

  我们所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12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2021年已经建设筹集17.4万套(间),今年计划建设筹集30万套(间),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项目审批、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比如支持利用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又如,要求市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10%以上)或土地出让收入总额(2%以上)中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以及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有关各级各类资金,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近期,我们还将出台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标签: 政策;减负;重大项目;保障 责任编辑: 董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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