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办获悉,今年舟山市将全面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将在412个居民小区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年底前全市实现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全覆盖,全力助推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
自2019年我市启动城镇居住小区撤桶并点行动以来,舟山市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撤桶并点”居民小区共181个,今年将新启动“撤桶并点”居民小区412个,包括190个物业小区和222个其他小区。
城镇居住小区全面推开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关于“普遍推行居住小区撤桶并点,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的部署要求,我市今年在全市城镇居住小区全面推进撤桶并点工作。
据介绍,我市2020年、2021年共有131个城镇小区实施撤桶并点。
此外,新城去年在原有计划的基础上新增了27个小区,目前正建设中;岱山、嵊泗已分别有20个和3个居住小区实施。
剩余的412个城镇居住小区今年将全覆盖,其中包括190个物业小区、222个其他小区。
建设条件受限
可建“集中投放亭+集置点”
撤桶并点,集中投放点建设至关重要。
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基础设施条件允许的小区,原则上按照原有建设标准,建设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或钢结构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开放式居住小区确因场地、建设等条件无法执行的,经属地分类办审核同意,可按相关规范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及收集容器集置点。目前我市已下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及收集容器集置点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集中投放亭原则上按照70米服务半径布局建设,要具备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分类投放使用功能,安装设置监控设备、称重系统、分类评价系统、给排水设施、洗手台等,有条件的可增设管理间,设置卷帘门,兼顾集置点功能。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设地埋式、智能化等多种形式的集中投放设施。
集中投放亭如不具备收集容器暂存功能,需根据小区住户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同步配套建设30-50平方米的集置点,用于收集容器暂存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同一社区内多个就近开放式小区可共享集置点。
集置点设置应避免主要人流车流位置,并安装围挡、给排水、清洗保洁等设施设备,便于生活垃圾收集车辆作业。
(资料照片)
运营方式可更灵活
2020年、2021年实施的小区撤桶并点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实现运营服务,为我市居住小区撤桶并点树立了样板。
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实行分层、分档、分标准建设管理,在落实街道、社区属地责任的前提下,属地可选择引入第三方企业、落实物业主体责任、招聘专职管理人员等更加灵活的运营方式。
运营方式灵活多变,服务标准有“硬杠杠”。
该负责人介绍,集中投放点或集中投放亭必须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督导,指导员须为专职人员,在投放时间段做好开袋检查、精准分类指导、分类评价、调换投满的垃圾桶等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度。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分类评价情况,在小区宣传栏每月张贴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激励居民正确分类。
集中投放亭原则上上午、中午、下午各开放一次,其中上午和下午每次2个小时,中午每次1个小时。
非投放时间段,要落实人员将垃圾桶运至集置点暂存。
集置点实行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及时清洗清理,并配备监控设备。
根据初步进度时间表,各小区本月进行选址、招投标等前期工作,4月份起开工建设,力争年底验收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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