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关于解除“3·3”疫情“三区”管控和继续从严从实执行疫情防控Ⅱ级响应的通告
(第23号)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12时起,解除“3·3”疫情“三区”(灵溪镇交通路98号交通公寓,灵溪镇望鹤路360号整栋,“东至江湾河、南至沪山东路、西至城中北路、北至美庄河”区域,“东至灵堡路、南至仁英路、西至望鹤路、北至望鹤路360号旁小巷”区域,“东至塘河路延伸线、南至人民大道、西至苍南大道、北至建兴东路”区域)管控。
苍南“3·3”疫情以来,在省市县的坚强领导和全县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配合下,实现了预期目标。但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极其严峻复杂,境外输入与境内多点频发并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社会面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第20号通告要求落实到位。
各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第20号通告中需要暂停营业、暂时关闭及养老院等需要封闭管理的场所外,开放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共同守护平安苍南。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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