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浙江各级、各地陆续发布公示名单。
被公示的人,有市领导、县领导,有乡镇、村干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头衔”:包保责任人。
这个责任人是干什么的?
先从这份名单说起:今天,通过本地媒体,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2022年温州市“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人名单》。
这份名单里,涉及到诸多温州当地县领导。像鹿城区七都街道,就有胡向阳、蒋晖两位区政协副主席包保;瓯海区景山街道则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小林、副区长陈凤包保;乐清市虹桥镇,则有常务副市长包保。
龙港市是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它没有乡镇,实现的是“市管社区”,怎么办?
也有办法。由市领导直接包保到社区,像市政协主席李青包保的是沿江第一社区联合党委,市纪委书记姜方珍包保的是江山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不光是温州市,近段时间浙江省、市、县三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都公示了相关包保责任人,而且明确要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包保责任。
7月15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了“市领导包县”名单,每个县(市、区)一个不漏,都有包保的市领导。
县一级也公布了“乡镇领导包村”名单。像嘉兴市南湖区,除公布本地防汛防台“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保责任制名单,全区还出动3251人次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低洼易涝等各类隐患点89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或落实了度汛方案,各项防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随着这些名单公布,意味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体系更完善,未雨绸缪,便于领导干部下沉一线,靠前指挥。
那么,浙江各地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为什么都在近期公布包保责任人?
不少地方在公布名单时特意说明:这是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第1号令。
它的第一条就是要求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其中包含严格落实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包保责任等内容。
它的性质属于行政命令。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具有很大的强制力。
这种责任非常重。
首先它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不少地方在公布名单时,还特意注明:若遇人员调整,相应新任人员即为责任人。
《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说得非常清楚:对防汛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也规定,在防汛防台抢险中,如果有擅离职守、玩忽职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市、县、乡镇领导和村干部被列入相关名单后,必须闻令而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如果因为执行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和影响,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近段时间,随着副热带高压回归,浙江不少地方发布高温报告、雷暴警报,甚至有地方提醒市民,局部地区有可能发生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和强雷电等强对流天气。
极端天气来临,意味着责任更重。
而随着这份名单的公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将更加有力,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将得到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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