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对三孩家庭予以适当照顾……8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看看哪些将影响你的生活~
《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财政票据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省通用版纸质票据为单联票据,通过系统开具,手工开具无效,同步生成财政电子票据,用于票据核销等日常管理,纸质联由付款方收执,报销时按照相应的“电子票据名称”入账。
浙江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省经信厅日前印发的《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行动计划》提出,浙江将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浙江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助力“浙有善育”名片打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浙江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鼓励对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同时,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浙江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并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行动方案》提出,浙江将采取综合比选等方式,每年建设一批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县域样本。同时,支持数字化总承包商与样本企业等合作,为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
浙江进一步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意见》,《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任务,建立完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降存控新”动态化管理机制。2022年,全省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省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0万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万亩以上。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8月起施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设施工的监督管理。同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统筹推进湿地、河湖、近岸海域、山林、矿山等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修复。
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
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粽子、月饼包装不得超过三层!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新国标将于今年8月15日实施。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压缩包装空隙,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评价或认定标准明确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海关完善境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寄递物、旅客行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外来入侵物种的口岸检疫监管。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处罚。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会同六部门修订并公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度拓宽了基金的使用范围,在保留基金宗旨是“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定基础上,增加“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绿色低碳活动领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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