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4日讯(记者 蒋欣如) 1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和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建议项目。社会各界可以就2023年及今后五年省人大常委会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提出建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扣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和“8个高地”具体目标,针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并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
社会各界提交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建议项目类别,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建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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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立法;浙江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