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近日,《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青少年基础教育入学率达到95%,其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9%、95%和90%。
具体如何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一起简单了解一下↓↓
拓展服务对象,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以县级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和服务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的残疾儿童比例控制在5%以内。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制定浙江特殊幼儿园设置和建设标准,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实现每个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
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
加大对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探索残疾学生统考单招制度、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
提供广义特殊教育服务
探索将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学习障碍、智力超常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青少年纳入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的机制。
推进融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集团化办学。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院校融合办学,支持开展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不断提升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功能。
深化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
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深化特殊教育数字化改革。探索高校与高中段学校的衔接和残疾大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工作。
创新融合教育模式
推进资源教室和卫星班的学段链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综合改革。
强化融合教育专业支持
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需要的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争创国家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实施融合教育专项培训
制定融合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校长上岗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必修内容。
提升支撑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足额落实并逐步提高15年基础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全面实行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实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政策。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制定特殊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无障碍学习环境建设,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到2025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
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
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设立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县(市、区)应在办学条件较好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学位不足的县(市、区)合理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
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将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纳入中小学教育并进行学籍管理。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特殊教育教师和其他从事特殊教育的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及其他待遇。
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对特殊教育学校予以倾斜,普通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提升特殊教育服务水平
鼓励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将特殊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施山区26县特殊教育结对帮扶计划,建好浙江-阿克苏特殊教育发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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