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通讯员 任倩影 本报记者 马焱)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已习惯在网络上娱乐、社交、学习和消费。但近年来消费乱象频频发生,未成年人现在的消费观是怎样的?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温州市消保委开展未成年人消费观现状调查,并邀请未成年维权小义工共同参与。调查对象以7-18岁的青少年为主,共回收有效问卷1245份。
未成年消费者的零花钱来源以父母为主。调查显示,65.86%的受访者表示零花钱来源于父母,有55.74%的人表示零花钱来源于奖学金或助学金,还有极少数的零花钱是其他方式(比如长辈给的红包、劳动换取等)获得。未成年人大多还是学生,自给自足的能力尚还欠缺,零花钱来源还是以父母给予为主。
调查显示,有77.27%的未成年人通过线下进行消费,其因或与未成年人上学期间无法携带智能手机有关;但还是有22.73%的未成年人更热衷于线上消费。
调查显示,有51%的未成年人喜欢去商场或综合体商店消费;有36.63%的未成年人习惯在学校周边的商店进行消费,还有11.33%的未成年人将零花钱用在了娱乐场所(如电影院、游戏厅)。
由于学业需求,有68.65%的未成年人会优先购买文具、文创等必需品,剩余的零用钱主要消费于书籍杂志等。有45%的人将零花钱用于零食和饮料的消费上;有22.46%的人热衷购买盲盒,只有8.16%的人会选择购买明星、动漫周边的娱乐产品。
6成未成年人,零花钱用于电商平台购物
调查显示:有61.04%的未成年人将零花钱用于线上电商平台购物,其中有37.59%的人用在网络游戏充值;有26.91%的人还有虚拟货币消费的习惯;也有少数人有直播打赏与其它消费渠道的经历。随之而来的未成年人消费问题日趋严峻,消费乱象频频发生,比较突出的有:打赏主播,游戏充值,爱豆应援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消费案件层出不穷,带来严重的后果。
未成年消费者求新、求奇消费意识强烈。00后、10后未成年人群体的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较好、生活质量较高,消费需求也逐渐趋于多样化。调查显示,该群体进行消费行为的原因,以“觉得合适”或者“满足自己一时的消费欲望”的分别占50.36%和35.90%。为了满足自己喜好,愿意为自己的兴趣爱好买单,很容易出现冲动、盲目的消费行为。
未成年消费者欠缺理财知识。调查显示:未成年人对于大额的财产的态度,有40.40%和19.12%的人选择了“存起来”和购买金融产品这是值得庆幸的,但还是有30.84%的人选择“马上购买想要的商品”。只有9.24%的未成年人表示交给父母管理。
应鼓励适度消费,避免消费观潜在“危险”
未成年人消费观存在潜在“危险”。正确的消费观应是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因此,面对超支所做出的行为可视为未成年人对自己做出行为负责的程度。调查显示:在零花钱超支的问题上选择“直接问父母要零花钱” 选项的比例竟然达到了惊人的27.55%,接近三分之一。
为此,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温州市消保委共同建议:家长应学会拒绝孩子的不合理消费要求,在保证满足日常消费、学习和生活需求基础上,通过家庭理财的方式和适当限制开支,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良好的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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