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10月28日0时起,全区所有区域解除静默管理,全面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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