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蒋欣如)11月1日至2日,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
这个会议年年开,今年却有所不同。最大的亮点,莫过于会上通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加强同浙江人大工作联系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文件精神。这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首个支持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文件。
为此,会议规格全面提高,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参加会议,还邀请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等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全面交流汇报了近年来全省立法工作情况和明年打算。
从这样一场会议来看浙江近年立法特点及未来立法方向,再合适不过。站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浙江有什么新打算?不妨从三个关键词来看。
关键词一
共同富裕
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试验田,浙江不仅自身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更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和经验做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样本和经验。
立法,正是其中关键一手。以法治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当下及未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共同富裕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以一部法规包罗万象。因此,我省探索创新了“1+N”法规制度体系模式——以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为主体、若干部相关领域具体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
“这也是全国人大法治支持中的具体举措之一。”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对浙江立法工作创新的充分肯定。
体系化推进,就像先搭好房子的四梁八柱,在后续探索实践中不断添砖加瓦。去年制定的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医疗保障条例,都是关键的“一块砖”。目前,作为体系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草案已完成初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平安建设条例等先行示范领域具体法规的制定也在有序推进。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没有先例,先行先试中,难免会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情况。全国人大法治支持文件为浙江提供了充足的底气,全文多处提到支持浙江先行先试,包括在法治轨道上支持和鼓励浙江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完善提升,以及浙江通过地方性法规、人大决定决议、政府规章等形式开展制度机制创新探索等。
利用全国人大法治支持的契机,浙江未来推进共同富裕立法的方向也已明确——一方面,围绕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扩中”“提低”等重大改革任务,找准立法切口,梳理分析立法需求;另一方面,在数字化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先行力度,强化制度创设与系统集成。
关键词二
注重改革
截至目前,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51件、修订12件、修改88件、废止23件,立法总数比上一届增长18%,其中新制定法规数量增长31%。
回顾五年立法答卷,浙江立法尤其注重改革的“一大一小”。
大,指的是与改革大事同频共振。“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数字化改革,这样的大事上,浙江立法工作总是及时跟进。今年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制定中,更是做到了边改革、边立法。
小,指的是“小切口”“小快灵”,聚焦实际情况“对症下药”。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浙江就通过决定的形式,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规定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回应法治急需。此外,不少小问题也入了“法眼”,例如公路条例,在全国首创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的规定,精神卫生条例则率先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体检常规项目。
五年间,浙江出台了10多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创制性、辨识度的重要法规,不少经验在全国推广或者被国家立法吸收,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
放眼市一级立法工作,浓郁的地方特色更为明显。会议现场,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提到,杭州专门为一片叶子立一部法,对西湖龙井茶文化传承、产业发展、品质保护、品牌保护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在其他设区的市,这样立足地方立法需求的法规比比皆是。绍兴为黄酒立法、金华为火腿立法,均为地方“金名片”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促进全市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引入保护管理人制度,都是立足本市实际,解决自身问题。
关键词三
广纳民意
会上,省发改委、省司法厅,杭州、宁波、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就各自立法工作交流发言。每家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但都在同一个主题上着墨颇多——开门立法。
这也是近年来立法工作的共识:立法不是个别部门或专家的事,而是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必须体现人民意志、满足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立法全过程都要能听见来自人民的声音。
立法切中民生关键,离不开充盈的民意和完善的民主制度体系。为此,全省各级人大不断完善立法中的民意征求渠道,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采用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意见。以《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为例,整个立法起草过程中,共有31万人次宁波市民参与其中。不仅法规充分吸纳民智,意见建议征集本身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从源头增强了市民的守法自觉。
作为开门立法的重要渠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在全省落地生根。去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重新设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设区的市人大设立240个联系点,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体系。除了人大系统,省司法厅也设立了40余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44个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并组建专门立法志愿者队伍,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
浙江立法的大门,还将开得更大。
目前,全省上千个代表联络站正在迭代升级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法规意见征求,就是基层单元的重要职能之一。今年6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尝试将省法规草案发送至基层单元征求意见,已有8.6万余人次参与。未来,全省将有更多重点立法项目、重大立法问题走进基层单元,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装满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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