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绍兴市实施河长制10周年暨“幸福河湖”全民护水公益宣传活动上了解到,绍兴市实施河长制10年来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美丽河湖85条、837公里。
2012年10月,绍兴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管理。而后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发布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目前,全市已组建“企业河长”“青小二”等护水志愿者队伍532支,“碧水联盟”注册人数达59万余人,各级河湖长和社会公众同向发力,唱响“共建曲”,画好“同心圆”。
10年间,绍兴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连续6年夺得浙江省治水最高奖“大禹鼎”,连续7年获得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优秀,连续8年群众治水幸福感指数实现连升。目前,全市12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Ⅰ至Ⅲ类水比例达到100%,诸暨市入选全国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试点县,越城区、上虞区入选全省幸福河湖试点县,一幅历史名城与现代水城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为推动形成“全民爱水护水、共建幸福河湖”的浓厚氛围,绍兴市将深入推动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健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河湖长制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还将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管水护水,加快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治理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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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河长制;绍兴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