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公告,本月28日18时起暂停办理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人力社保业务,12月1日零时恢复。
此次暂停办理各类人社业务后:
一、受影响的业务渠道
1.线下渠道: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
2.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一件事”服务平台等。
二、受影响的业务
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类人力社保业务办理(参保证明打印和社保查询服务除外)。
市本级、鹿城区、瓯海区各类人力社保业务办理不受影响(需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办的除外)。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
1.业务暂停办理时间,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可将参保职工名单发送电子邮箱lw85987010@163.com备案,备案后,工伤保险待遇从次日起生效至12月10日为止(已备案职工需在12月1日至10日期间及时补办参保手续)。
2.业务暂停办理时间,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等线下窗口,仍正常收件。
3.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11月发放的失业补助金、物价补贴等待遇的时间提前到18日,12月起恢复至原发放时间即每月25日。
公告称,此次暂停办理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人社业务,是为了落实“温州湾新区”机构改革精神,做好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业务和数据平移、融合到龙湾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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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人力;社保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