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记者 王世琪)日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周年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有个重磅消息备受关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发布方给出的定义是: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明确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区域城乡融合、居民增收共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和社会和谐共筑六大跨省域范例。
跨省域、共同富裕,既是发展难点,又是当下热点。细看《实施方案》,能看到更重要的东西。
浙江的一大步
这件事里,浙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施方案》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浙江省嘉善县政府联合印发。
但追根溯源,蓝本出自浙江。
其实,《实施方案》在今年7月就已印发。打造六大跨省域的范例,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今年2月7日,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浙江省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提出七方面先行示范,《实施方案》中的六大范例与之重合。
对此,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陈建忠在发布会上给出解释:在充分借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的基础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编制出台了《实施方案》。
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曾提出这样的要求:到2025年,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实施方案》可以看作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验系统输出的第一步。
尽管是在省情相近的长三角起步,但这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征程上的一小步,也算得上是浙江的一大步了。
“一体”更进一步
互联互通仍是跨省域发展的大前提。
跨省域推进共同富裕,这头口水为什么又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喝到了?因为这片“试验田”是长三角互联互通程度最高的区域,甚至在全国都首屈一指。
管理层面,执委会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事务;经济发展层面,示范区开发者联盟不断扩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让项目建设更加有序;公共服务层面,共建共享的优质项目数量已达45个……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设立三年,提升一体化成色的制度创新成果累计112项,其中38项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中的合作上升到共同富裕,互联互通的思路也要更进一步。
记者发现,《实施方案》的重头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这不难理解。在讨论区域协调发展时,竞合关系永远不能忽视,但公共服务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路径打通后,并不像大项目一样是“人有我无”的状态。况且,随着数字化进程加快,这个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容易,何乐而不为?
但是,共同富裕是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果只有公共服务上的共建共享,而无法在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畅通血脉上取得突破,“跨省”只会沦为一句口号。毕竟通过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
去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三省一市共同开发“水乡客厅”,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跨省域共投共建的机制真正做实。
当然,在共同富裕的范畴下,这还远远不够。陈建忠表示,《实施方案》旨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从“分散式”跨域合作,走向更加系统全面的整体谋划和一体推进,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跨省域实践范例。
成效如何,仍需实践检验。
浙江经验更具普适性
国家战略和中央使命叠加,将激发更大可能。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因为《实施方案》再一次拉近了距离。
我们可以将《实施方案》看作浙江经验的输出,但却不能囿于此。要看到国家战略叠加中央使命所能产生的巨大能量,这股能量不仅能够提升浙江共同富裕水平,更有利于提升浙江共同富裕经验的适用性,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首先是机遇。浙江是省域发展优等生,但江苏、上海也是地地道道的标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浙江毫无疑问是受益者。
优质的资源要素从沪苏涌入长三角金南翼,无论是近在咫尺的嘉兴、湖州,还是浙江南端的温州、台州,都依托国家战略实现发展能级跃升。这都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夯实了经济基础。
其次是场景。《实施方案》的种子,一旦在一体化示范区萌芽,下一步将在长三角生长。届时,浙江在各领域共同富裕的探索,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应用场景。
上海城市建设的成熟与完善、江苏不尽相同的经济发展模式、安徽对均衡协调发展更迫切的需求,都将成为试金石,帮助浙江打造出一套更具普适性的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更好完成中央赋予的历史使命。
这种国家战略和中央使命的相得益彰,也正是迈向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百年奋斗目标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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