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了更好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
即日起
请您在购买“四类”药品(包括退热、
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后
24小时内
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并配合药店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进店主动配合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
有下列情况者,请勿进药店购买药品,(咳嗽和发热者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就医):
①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或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
②有发热症状的。
③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的。
④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的。
二、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
①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于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②购药人在购买药物后应在“四类”监测药品销售告知确认表上签字。
③帮他人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两人的信息(包括实际用药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购药后两人均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要求,让我们共同守好疫情防线,为我们的城市家园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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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核酸;检测责任编辑:杨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