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记者 蒋欣如)11月25日,国家人社部召开个人养老金启动会,会上宣布了首批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城市,我省杭州、宁波成为36个先行城市(地区)之一。
据悉,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按照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其中,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两家浙江本土银行入选。
从公布的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看,个人养老金试点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被纳入其中。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
相关部门提示,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存在投资风险,参加人需谨慎选择。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个人养老金;试点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