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浙江多地发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4日
《宁波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4日
《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关于优化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30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4日
《绍兴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绍兴市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现就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衢州市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衢州市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舟山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客渡船、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4日
《台州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2.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3.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4.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5.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6.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综合自杭州发布、宁波发布、温州发布、湖州发布、读嘉新闻、绍兴发布、金华发布、衢州发布、舟山发布、台州发布、丽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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