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健康杭州控烟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四年,从今年1月1日起,结束了原限制吸烟场所的过渡期,杭州正式进入“全面无烟时代”。
杭州市控烟办在一次公共场所控烟联动检查中发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的某酒店在男顾客洗浴大池旁和二楼吸烟室均设有自助购烟机和自助点烟机。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酒店现场检查,并调取用于销售卷烟的自动售货机的购买记录、卷烟销售情况、卷烟采购情况等。
由于办案期间当事人拒绝在《照片制作(提取)单》上签字确认,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罚款人民币41000元。本案经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诉讼,得到相关部门的维持和认可,最后当事人主动缴纳41000元罚款和16000余元的滞纳金。
违反控烟条例,单位罚款2000-20000元,为何这一例罚的那么多?
当事人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依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进行行政处罚。
杭州市控烟办介绍,对自动售货行为予以重罚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吸烟和二手烟危害健康,尤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更容易受到毒害,以及影响其成年后的健康行为形成。自助购烟机打破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罩,买烟不需要确认身份和年龄,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选取。本案从重处罚,既是因为当事人的不配合,也是为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在《条例》第二十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而且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室外区域一样禁止吸烟。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底,全市累计检查各类场所429622家次,其中场所处罚495家,罚款金额866980.45元;个人处罚555人,罚款金额27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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