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日讯(记者 戴睿云)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分两批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其中第一批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公布,现予公布第二批工作成果,分别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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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浙江省纪委;工作成果;农业农村;群众利益;市场监管责任编辑:田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