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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起,浙江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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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1:18:08
2023-01-05 11:18:08 来源:浙江发布

  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尚未列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抗病毒滴丸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通知》明确,省级招采部门要做好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挂网工作。对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尚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可按规定纳入临时短缺挂网采购范围。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医保药品数据库,做好相关药品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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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挂网;支付;复方氨酚烷胺;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药品数据库;采购范围;采购平台;范围药品;经办机构;相关药品责任编辑:李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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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