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浙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舟山海域遥感影像数据,构建海岸线识别与提取模型和海岸线动态变化检测模型,接入遥感影像(多光谱、微波)数据等,实现对舟山群岛主海岸线、主要岛岸线提取与变化检测,可用于岛屿岸线变化情况统计分析展示及科学研究等场景。该企业今年6月8日完成数据登记,获得浙江省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主首创北斗船舶示位仪,每隔5-10分钟产生一个报位数据,包含报位时间、经度、纬度、航速、航向、温度、报警信息,提高我国海上船舶的监控管理能力及船舶的航行安全。该企业2022年开始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进行数据存证30件,向“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申请登记10件。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获得杭州银行贷款300万元,落地数据知识产权保险18件……
作为国务院授权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率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首个试点省,浙江省如何激活数据资源流通潜能?
19日下午,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实务公示会通报了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最新进展,并举行了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发证仪式、登记平台与交易平台战略合作签约、数据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金融创新合作及业务签约仪式,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行动。
11部门联合出台登记办法
7月1日起实施
浙江是国务院授权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的唯一省份,也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率先授权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特别是今年1月1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立足数字经济主战场和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大跑道,强化部门、市县、政企间的协同联动,聚焦数据权属不清晰、数据创新利用不充分、数据权益保护举证难等问题,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权属明晰、源头可溯、运营合规、治理系统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
目前,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行动方案和浙江省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重要内容,列入2023年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登记办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主体、客体、原则、程序、登记证书效力及部门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也是该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主要有五个方面功能特征:
一是明晰权属。通过登记前存证、登记中公示、登记后撤销,明晰数据权益归属。
二是激励创新。通过明确登记证书效力,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激发数据处理者创新创业创造。
三是释放价值。通过登记信息公告、平台打通和金融创新,降低数据运用制度成本,促进数据使用权交换和市场化流通。
四是构建生态。通过区块链、电子签名、时间戳等可信技术运用和数据核验,有利于打造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可信数字生态。
五是系统治理。通过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全面规范数据登记和使用行为,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多元参与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
推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登记平台
14家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9700万元
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自今年4月上线以来,已实现与6家存证平台、3家公证机构、4家交易平台打通,并以申请人自愿为前提,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实现了存证、登记、交易转让全流程在线办理。
该平台属于“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的子场景,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均可搜索登录,申请人提出经区块链存证或数据保全公证后,对数据知识产权进行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可用于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目前,登记平台共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26件、公示12件、登记3件。
同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地方实践初见成效。杭州、舟山、台州等地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有14家数据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9700万元;宁波、嘉兴、舟山等地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衢州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
上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发上线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制定出台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14家数据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9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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