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5日讯(记者 蒋欣如 王璐怡)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月24日下午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等情况的汇报;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吴晶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易炼红、陈金彪、高兴夫、赵光君、暨军民、鲁俊和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2023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圆满完成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任务,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政府工作报告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浙江实际,回应全省人民重大关切,是一个政治站位高、发展谋划实、举措接地气的好报告。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对标国际一流,突出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高水平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围绕提升政策引导保障成效,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缩小“三大差距”,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省域探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方面,联系各自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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