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景宁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一起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查获了两只活体中华穿山甲。4月3日上午,景宁县公安局联合县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将其中一只符合放生标准的中华穿山甲进行野外放生。
上午11点,在野生动物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民警和动物保护人员将穿山甲放生至一处适宜栖息的偏僻山林,嗅到大自然气息的小穿山甲,脱离工作人员的守护后,在众人的目送下消失在山林里。景宁县公安局食药环知大队大队长刘聪表示:“在绿野寻踪专项行动中,警方获得了一条关键线索,随后迅速采取行动,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了两只活体穿山甲。”
由于穿山甲伤势严重,县公安局及时与金华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请求提供专业的救治服务。专业人员在对穿山甲进行全面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严重的虚脱状况,各项生理指标均呈下降趋势。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和养护,穿山甲的身体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最终达到了放生的条件。在放生前,还为其安装了GPS定位装置,以便在放生后继续观察其生活状态。”
经专业检查鉴定,此次放生的穿山甲为雄性,体重3.1公斤,体长64厘米,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穿山甲是一种形体狭长、四肢粗短的哺乳动物,多生活于亚热带落叶森林的山麓地带草丛中,或在丘陵杂灌丛较潮湿的地方挖穴而居,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以食蚁及其幼虫、蜜蜂等昆虫为生。
公安部门提醒:
非法收购、贩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严厉地打击。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穿山甲等珍稀动物的犯罪线索,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如有线索,可拨打110进行举报,警方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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