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宁波发布楼市新政,包含首套房认定门槛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下调,购房补贴时限延长等。
首套房认定门槛降低
首套房按区(县、市)认定,各区管各区:宁波对首套房认定标准缩小到以区(县、市)为标准,购房者在宁波的6个区4个县、市,都有1套首套房购买资格。
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新购住房按首套住房认定。
唯一住房挂牌后新购算首套:若购房者在想购房区域有一套房,只要把这套房子挂牌,就能认定为首套房。
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政策发布之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
公积金可贷额度倍数上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
举例说明:以借款人账户余额5万元为例,调整前:可贷额度为5万×15倍=75万元;调整后:可贷额度为5万×20倍=100万元,即账户余额不变、可贷额度增加25万元。
住房公积金首套利率降至2.85%:宁波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二套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首套房首付2成:政策发布之日起,在宁波市购房首套房首付20%;二套首付25%。
购房补贴政策延长
各地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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