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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人!事业编制!绍兴一地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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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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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6:14
2024-08-20 00:46:14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1名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等条件;

  5.招聘岗位涉及户籍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2.境外、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执行。

  3.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对象为:上虞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应征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上虞区生源的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大学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4.面向残疾人招聘对象为:绍兴市户籍或绍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持有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证件,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残疾类型为肢体四级残疾或视力四级残疾或听力三级、四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视力四级残疾人员,较好眼矫正视力0.2<含>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四级,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上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4: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同步进行,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门笔试科目缴纳考务费50元,两科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缴费人数1:5及以下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考生涉嫌恶意注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资格初审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的,直接退还考务费;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4:30期间上网(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笔试方式、内容和作答要求详见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笔试成绩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也会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和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公布。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复核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核。资格复审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复核,经复核合格的递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教育部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委培生应当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到达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当场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指定的候分室(处)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人员的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乡镇(街道)人员分组实施。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上虞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区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岗、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纳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其余岗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乡镇(街道)基层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根据乡镇(街道)岗位上报的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必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等的信息在下列相关网站公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http://www.syjob.com.cn/)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敬请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575-82206618、0575-82191179、0575-82120301。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9288805。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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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虞;招聘责任编辑:叶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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