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美瞳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不能随便卖

字体:
—2024—
11/18
01:18:11
2024-11-18 01:18:11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通讯员 张松高 张科超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根据举报,查处一起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没收查扣相关产品。这是一起典型的普通日用品店擅自将美瞳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当普通商品销售的案件。

  日前,该分局根据举报线索,突击检查了位于余姚市泗门镇的一家日用品店,现场发现该店在销售美瞳产品——“软性亲水接触镜”。

  据介绍,美瞳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产品,与人体角膜直接接触,且佩戴时间较长。根据相关规定,该产品属于风险程度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该类产品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经查,这家日用品店主要经营日用饰品。前段时间,店主用了美瞳,顾客看到后表示有购买意向。随后,店主就在网上购进美瞳产品进行销售。店主认为这是普通商品,便当作日用商品销售,既没有向供货方索票索证,也没有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全部美瞳产品。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医疗器械责任编辑:廖君琳
融媒产品
浙江宣传
群众工作室
90早新闻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