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接近日光的照明体验”“让孩子的用眼环境更加舒适”……近年来,作为新兴的护眼灯具产品之一,“大路灯”受到消费者青睐。但这类产品动辄几千元的价格,以及介绍中眼花缭乱的专业术语,令不少消费者在选购时犹豫不决。
开学在即,日前,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北仑区消保委、余姚市消保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就网购的多款“大路灯”进行比较试验,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科学选购相关产品。
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线上平台购入“大路灯”样品15批次,价格从599元至6999元不等。比较试验项目包括电气安全、性能、蓝光危害等。
试验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的电气安全不符合技术要求;全部样品性能、蓝光危害均符合技术要求。
显示效果:均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的15批次样品均带有可调光/调色功能,按照说明书内容将产品调节至读写作业档位进行试验。对于未在说明书中宣称有读写作业档位的灯具,按照GB/T 9473-2022技术要求调节产品至对应状态后进行试验。
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均符合GB/T 9473-2022技术要求。“照度及照度均匀度”项目的光度等级分类均在A级及以上,其中AA级占比93.3%。“LED台灯波动深度”项目结果均为无显著影响。显色性、相关色温及色容差、闪烁和频闪效应项目结果均满足技术限值要求。
蓝光危害:均无风险
高能短波蓝光是泛指波长处于400nm-460nm之间,相对波长较短、能量较高的可见光。有研究表明,高能短波蓝光有两大危害:一是引起眩光,由于短波长光线具有相对较高的能量,当遇到空气中的细小粒子后,乱射率较高,这是引起眩光的主要原因;二是视觉疲劳,可见光线在眼内聚焦后焦点不同,两焦点之间会形成焦点距离差,这是形成视物模糊的主要原因,蓝光的射入会加剧焦点距离差和视觉模糊度。
结果显示,15批次样品的蓝光危害风险组别均为GB/Z 39942-2021划定的无风险(RG0无限制)。
-消费建议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护眼灯具时应注意:
一是,按需选购。护眼灯具并非“价格越高效果越好”或“功能越多效果越好”,消费者应从自身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不应盲目相信商家宣传。遇到部分商家通过贩卖“近视焦虑”营销护眼产品和服务时,更应擦亮双眼。
二是,选择正规渠道。不购买型号参数、生产厂家、警示说明等标签标识不全的产品。如果用于学习照明,建议关注产品包装、说明书、铭牌是否明示执行GB/T 9473-2022技术要求或者标注“学习用”等字眼,选择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标志的产品。同时,注意留存购买凭证,票据上应清楚注明所购产品基本信息,以备维权所需。
三是,科学合理使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注意各功能档位的描述及调节方式,根据不同使用环境选择不同档位。定期检查护眼灯工作状态,发现光源亮度减弱、有闪烁现象时,请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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