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2日讯 记者近日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在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新的部署,计划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根据我们测算,《实施办法》涉及到提标扩面的项目达到15个,今年计划投入资金2.5亿元,让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新政策的红利。”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重点要在重度残疾人基层责任医师签约服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残疾人集中就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殊教育补贴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提高补贴标准,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受残疾人关注。《实施办法》扩大了优惠新政的覆盖面。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补贴。
为了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保障,《实施办法》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师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残疾人集中就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一直以来是困扰有关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一块心病。《实施办法》为化解或减少残疾人集中托养和庇护照料等服务机构运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在今年年底前,市残联将积极推进落实综合责任险。
近年来,特殊儿童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心,《实施办法》也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爱。《实施办法》明确,完善0-6周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对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同时,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教育。并且,进一步提高对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水平,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由生源地县区按每人每学期不低于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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