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马律)记者2月14日从长兴县纪委获悉,近期,长兴县纪委组织全县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开展了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11家驻在单位存在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共59个,已通过问责、约谈、发出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
自2015年11月在全省率先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以来,长兴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特色品牌创建工作,逐渐形成“一组一品”的特色,成为当地反腐的“前哨”、监督的“堡垒”和纠风的“拳头”。
如今在长兴县公安局,从局长到一般民警,人人都有责任清单。“县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600多人,协辅警1200多人,仅靠党委班子几个人很难实现责任主体全覆盖。”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张远喜说。今年以来,纪检组建议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从党委书记到党员民警,再到协辅警的“六层五级”党员主体责任体系,实现主体责任全覆盖。目前,这一经验已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暗访中,长兴县的评分名列第一,这背后也有派驻纪检组的功劳。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把监督执纪的“舞台”,放在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线:针对相关责任单位在中心城区露天公共场所赌博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建议建立由公安、创建办、街道、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联动机制;针对某单位在中心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中推进较慢、整改不力等状况,启动问责程序,3名干部被问责。
工程建设领域是监督难点。县纪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工程实行全程“盯梢”。在对长兴县泗安塘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过程中,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24个,提出9条整改意见,被相关单位全部采纳。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先后开展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5个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4个,提出建议8条,问责2人。
一份2016年度的成绩单,显示了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成色:开展驻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洁谈话2000余人次,提醒谈话、诫勉谈话52人,向所驻单位提出意见、建议650余条,共启动问责106人。长兴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派驻监督运行机制,把派驻监督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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