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委要求, 10月19日至25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党组)反馈首轮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市委书记陈伟俊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7月3日至9月8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6家单位开展了巡察。从首轮巡察情况看, 6家被巡察单位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经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察组指出,中心党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存在差距,有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参加支部活动不够积极;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干部管理不够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报销审批制度不够规范。
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组指出,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差距,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够扎实;财务管理政企、事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够严格,对下属单位国有投资收益管理不够到位。
在市农业局,巡察组指出,局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党建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仍然存在;干部培养使用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科研队伍培养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还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够有力。
在市民政局,巡察组指出,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党性党纪教育力度、广度有所欠缺;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对民生领域有关扶助资金审核监管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组指出,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体制改革以来干部融合、工作磨合还不够快;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有所欠缺,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房产出租管理不够规范。
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巡察组指出,局党委谋大局、抓大事的主动性、前瞻性还有差距,转变适应还不够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混编混岗情况仍然存在,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制度建设跟进不够及时。
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党委(党组)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全面对照、深刻剖析,全力抓好整改。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委“四新”主题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将巡察成果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为加快赶超、实现“两高”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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