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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差别化待遇完全消除 德清33项城乡差异政策并轨
2017年12月10日 07:23:4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孟琳 通讯员 俞思衍

  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孟琳 通讯员 俞思衍)近日,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助老员潘国琴一早就拎着服务包走进太平村仁头里组的董宝初老人家,为他剪指甲、陪他聊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小潘服务很周到,我们也终于享受到和城里老人一样的待遇。”董宝初说。最近,随着德清县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德清县33项城乡差异公共政策全面并轨,城乡居民差别化待遇完全消除。

  据悉,德清作为全省首个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于2013年9月底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但如果仅仅把户籍性质去掉,与以前没有实质区别,哪位农民愿意到城镇落户?”德清县户改办主任邱连荣告诉记者,德清县户改的内涵是消除依附在原有城乡户籍性质差异上的不公平待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该县梳理出涉及13个相关部门、因户籍性质不同而区别实行的33项政策,近年来每年新增数千万元财政投入,逐步进行城乡并轨,同时明确今后出台有关政策将不再与户籍性质挂钩。

  城乡并轨的33项公共政策涉及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失业保险、就业扶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在政策并轨过程中,德清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事权在县级范围的,县里直接调整;事权在县级以上的,县里用财政投入解决,填平因户籍性质差异引起的“待遇鸿沟”。

  该县还调整完善了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让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零门槛”,并先行对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股权依法确权,进城农民“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让农村居民真正“进得来、安得下、融得进”。

标签: 德清县;并轨;公共政策;养老服务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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