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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年后,再话“桃树风波”
2019年05月06日 05:55:4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吴妙丽 许雅文 浙江大学学生 沈雨若 曾羽 通讯员 张蘋 郭世贤

解放思想永远在路上

孙建龙是吴兴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他自称新型农民,在3000多亩土地上耕种。他要改变父辈眼中农业靠天吃饭、靠人力吃饭的现实。

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在合作社里,我们看到各种农业机械一字排开。孙建龙会用、会修,还会操作无人机进行植保作业。如今,合作社从育秧到种植,从管理到收割,从烘干到深加工,已经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统一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更能按需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统一经营,还提高了亩产经济效益,并且让生产过程变得更加绿色生态。

沿着妙新线、埭芳线,继续向吴兴区西南方向行进,我们一行人来到埭溪镇上强村。这里1300多亩土地上,种植了一种陌生的蔬菜——山露,也叫蜂斗菜。9月种下,第二年5月收割,与晚稻轮作,亩均产值超过1万元。沈小林是远近闻名的山露大王,他种植的山露产量高、质量好,占全国出口份额将近70%。

为何沈小林选择种植山露?“胆子大。”他说,19年前,听说山露能卖好价钱,便一头扎进去。为何沈小林的山露能高产高效?“有方法。”黝黑精瘦的沈小林举例说,“山露很娇贵,水多一寸就淹了,少一寸就蔫了。”19年如一日,他就住在合作社生产基地里,每天观察天气,时刻调节水量,几乎没有睡过整觉。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气。无论是41年前的种桃树,还是如今的粮食轮作、套种,无论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还是推动产业融合和发展农村新业态,都不能忽视农户的积极性。越来越多像孙建龙、沈小林这样的职业农民,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头人,让脚下这片土地持续增值。

当年的“桃树风波”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从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如今,土地交由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统一经营,生产力发展迎来新的飞跃,这可不是新一轮的思想解放嘛!

记者采访时任浙报农村组组长、现已退休的杜加星(左)。记者 林云龙 摄

  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杜加星(原浙江日报副总编辑)

  《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发表时,我正担任浙江日报农村组组长。一篇新闻名篇的诞生,离不开记者和编辑对新闻事件的敏锐捕捉、对党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准确把握、对省委宣传意图的充分了解。

  浙报对“读者来信”十分重视,要求“件件要有回复”。其实,这个要求是很高的,那时浙报每天要收到成麻袋的读者来信,成百上千封信件从全国各地寄来。浙报设立通联这个岗位,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所有读者来信作第一遍阅读和筛选,然后再交给记者、编辑、组长等作出相应的安排。

  也就因为这个优良传统,我“抓住”了这封投诉信。在核实后加上编者按,并起了一个态度鲜明的标题《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发表在《浙江日报》一版。

  一篇好的舆论监督报道,它的影响力是深远的,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让坏事变好事。

  1978年4月21日,也就是我们的稿件发表后的两天,吴兴县委也作出了认真的检讨,并发表在《浙江日报》上。吴兴县委认识到,潘店大队砍桃树是坏事,但通过这件坏事,给县委和各级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政策观念教育,把搞乱了的思想扭过来,搞乱了的政策纠正过来。这件坏事,反而进一步推动了吴兴今后更加自觉地去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

  1979年年底,我们的记者前往潘店大队。砍桃树一年后,潘店的变化可谓令人欣喜:夏天桃子迎来了丰收,1979年全年五业兴旺。而曾经下令砍桃树的人、带领砍桃树的人,思想也转变了,成了支持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的热心人。1979年春耕前夕,当地干部决定潘店哪块田种什么、怎么种,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生产队决定,让社员作主,因地制宜。当年,十亩山岙田种上了耐旱高产的中稻良种,趋利避害,虽然当年是少雨的年份,这些田每亩产量还是达到了800多斤;公社干部也带领农民尝试了新的育秧方法,让早稻增产。

  这样一次全方位、多角度、连续式、有反馈的报道,让一件坏事变成了好事,对肃清“左”的思想流毒、解放人们的思想、推动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落实等,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许雅文 整理)

  强“四力” 写佳作

  沈雨若 曾羽

  当我们接到“同走新闻路”的任务时,心里充满期待。那段风云激荡的岁月,虽然离我们有些遥远,但其传奇色彩令我们十分好奇。

  1978年4月,《浙江日报》头版刊登的《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犹如平地一声雷。这样一篇报道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带着疑问,见到了当年这篇报道的编辑杜加星老师。他回忆说,那是在一封读者来信中找到的报道线索。我们深深折服于前辈敏锐的眼光,他们一直坚持在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现问题,寻找选题。

  如今41年过去了,桃树山林改换面貌,我们有幸跟随当年经历了砍桃树事件的村民和浙江日报记者走访故地。当时的浙江日报记者走遍桃林,走进很多村民家里,问发展状况和收成变化,反复核实情况后才有了当年的报道。我们试图去体会当时失去重要收入来源的社员们的心情,体验浙报记者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的历程。我们将汽车停在村部,迈开脚步,走过当年遍植桃树的山坡,走过美丽乡村建设中修葺一新的广场、回廊……移步换景中,村民的话匣子自然而然被打开,我们对潘店有了更为充分和全面的了解。回到家才发现,那天我们竟然走了两万步。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农民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担当,闯出了一条新路、好路。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深深体会到,走在这条由前辈们开辟出来的新闻路上,不但需要炽热的理想,而且还要行走田间地头,敏锐观察,深入思考,笔耕不辍,用一双铁肩、一支妙笔完成记录改革步伐、推动社会进步的优秀新闻作品。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徐旭初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这个跨越41年的故事充分反映了乡村大地上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蓬勃生机。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在农业农村发展中,要尊重农民利益,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40年,见证了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也是农民群众日益融入市场化、现代化的过程。在此进程中,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和现代性也得到有效提升。

  长期来看,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充分注重“内源发展”,亦即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确认和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展和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内源发展”思路下,发展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农民福利状况的改善也并非发展的唯一内容;发展意味着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形成,意味着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的拓展。因此,“内源发展”不再是结果导向的外部推动,而是机会导向的内生创新。你看,41年前,吴兴的农民被迫砍桃树,而到了新世纪,他们为了改良种植品种、迎合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益,自愿砍掉旧桃树,种上新桃树;以前他们单干,而到了今天,他们组建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规模经营。

  当前,我国正迎来一场极其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农业大转型。在此新阶段,要使农业农村进一步获得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需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探索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更需要使农民群众逐步从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逐步成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建设主体。而所有这一切,也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标签: 桃树;浙江日报;自留地;湖州;种植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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