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 玻璃栈桥,惊险、刺激,年轻人爱玩,年纪稍大的也想去尝鲜。但玻璃桥景区背后却掩藏着“管理真空”,因为安全事故频发,不少景区的玻璃桥项目被紧急叫停。
上周,经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的《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公布。作为地方立法,该条例明确提出了玻璃栈桥等具有一定风险的乡村旅游项目,由地方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玻璃桥事故频发
部分地区叫停
滑草、滑沙,再加上滑道,近几年,众多景区、田园综合体都是“我要飞,而且想飞得更高”的发展态势。2016年,张家界修建了全国第一个玻璃栈道,之后,全国引进玻璃桥的景区3年内就增加了数百家。但是景区玻璃滑道(梯)风靡的背后是隐患。今年6月5日,广西平南县安怀镇佛子岭风景区的玻璃滑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死6伤。
由于没有行业可以参照的标准,从2017年开始,国家主管部门及北京、广西等地对玻璃栈道等高风险类项目建设和运营做出了限制,今年,包括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福建等地文旅厅,陆续责令一些玻璃栈道项目停业。
《条例》为玻璃桥监管难
提出解决办法
无论是新昌十九峰依傍悬崖的飞龙栈道,还是磐安灵江源森林公园内横跨两山的玻璃栈道,又或者是去年开放的“浙江最长高空玻璃栈道”溪口徐凫岩凌云渡玻璃栈道,浙江的玻璃桥类项目吸引了众多游客的关注。
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表示:“浙江山地较多,游客市场需求非常旺盛,所以近两年建设的玻璃栈道比较多。”浙江省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傅林放认为:“玻璃栈道项目在国家层面并没有明确的建设标准、监管主体的规定,所以很多行政管理准则很难入手。”
浙江省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刘永华表示:“玻璃栈道、网红桥等都是新兴的、对旅游者人身安全有一定风险的项目。它们适应了旅游者的需求,也给旅游经营者带来了可观的经营收益,不能简单地限制,而是要加强事前的规范(即及时制定出台相关设施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运营安全标准)和事中的监管(即明确主管部门,加强对运营的日常监管,防止出了安全事故以后的马后炮式事后监管,确保旅游者安全)。”
此次湖州出台的《条例》第二十五条便指出:乡村旅游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经营水上漂流、滑草、滑道、玻璃栈道(桥)等具有一定风险性的乡村旅游项目,法律、法规未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制定管理办法。
对比以往,困扰玻璃桥监管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尚无明确法律准则规定监管主体;而湖州则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市、区县人民政府须出台管理办法,推动了权责主体的落定,避免了管理难、问责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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