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公布了《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规划〔2021〕135号)》,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作为浙江唯一入围的“国字号”试验区,嘉湖片区主要包括嘉兴市全域和湖州市全域,总面积约10043平方公里。
根据《方案》内容,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在国家层面共11项任务,分解到嘉湖片区有5项,包括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
城乡收入差距是衡量城乡融合程度的重要指标。据悉,去年嘉兴、湖州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1.61∶1、1.66∶1,均衡度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6∶1。在嘉湖片区建设过程中,全省将从资金、土地、人才队伍等角度切入,利用好城乡资源,早日形成可推广借鉴的发展经验。
据介绍,嘉湖片区的试验重点将在城乡人口迁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中村改造合作、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实施先行先试。
《方案》指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鼓励探索、包容审慎原则,统筹协调试验区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改革试验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进行重要事项改革授权,支持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对符合条件项目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和政策性信贷等资金保障,协调加强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需要加强重要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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