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2日讯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企业防控事故水平?日前,《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将从10月8日开始具体施行。
根据《意见》,到2020年,杭州市要基本形成“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竞争性选择机制,以及服务提供方与购买方“双向选择、择优选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从而转变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到主动开展安全管理。
针对以上目标,《意见》分别从服务的主体、模式、重点及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举措。
比如在服务主体培育上,《意见》提出,要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鼓励保险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专业特长,同时分类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为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监管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保障。
在服务模式上,各地要坚持企业购买服务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单一或多种模式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协作互助、协会自治等模式,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同时,《意见》明确,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范围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可根据辖区实际确定服务重点。其中,六类行业领域或区域原则上被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包括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及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船舶修造、涂装作业等存在燃爆、中毒、窒息危险的企业等。
此外,《意见》还提到,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有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方要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同时杜绝垄断收费、违规收费和指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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