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鲍亚飞)电梯安全,针对这个话题的发酵声音很多,而如今,一种叫“电梯安全责任险”的险种在浙江全面推出——只要投保,发生意外时可能会更加顺利地获得补偿,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获得20万赔偿,意外伤亡的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台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高达500万元。
和上述极小概率的伤亡事件相比,电梯困人是一个发生率较高的故障。如果投保了这个险种,今后,再有人被困电梯,可能获得200~400元的赔偿。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太会信,浙江的电梯一天要使用2.66亿人次。
在昨天的“浙江省电梯责任保险示范项目推进会”上,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刘乐雄说,一项权威部门组织的抽样调查显示,我省每年(2014年)电梯乘坐人次达到970亿,相当于每天2.66亿人次,这个数据比同期全国公共电/汽车的使用人次还高,平均每台电梯的使用频率是欧盟国家的5倍。浙江所有电梯中乘客运送量最高的电梯达2万人次/天。
更尴尬的是万一电梯出事伤人,该由谁来负责,一直是个兜兜转转没有定论的问题。
这次“电梯安全责任险”应运而出。一旦出事,协商理赔款遭遇多方推诿的情况或可减轻,在昨天的会议上,项目推进小组成立,省质监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到会。
钱报记者了解到,电梯责任保险投保人可以通过“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投保(上门、网签、电话),“中惠”在完善、录入登记信息后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下单,保险公司计算保费后出单,投保人付费后流程完结。
“中惠”是投保人的“娘家”,不仅负责信息登录,同时也会协助投保人维权。该公司总裁助理任艳介绍,每一台电梯的基础保费是80元,一旦发生意外,产生医疗费用的最高可获得20万赔偿;意外伤亡的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台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高达500万元。“保障责任上,既保责任事故又保其他意外事故,‘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她说,只要有人对电梯进行投保,该台电梯发生事故时乘客就能获得相应赔偿。也就是说,即使是某一个人花80元投保某台电梯,那么不论是谁使用/维修这台电梯都能得到赔偿保障。
另外还有一个“滞留乘客责任附加险”,该险种可能对更多电梯乘客带来新变化:滞留时间超过40分钟少于90分钟,每人赔偿200元;滞留时间超过90分钟的,每人赔偿400元。“一旦发生困人事故,乘客可根据救援人员/物业开具的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过,目前全省41万台在用电梯中仅5万台投保,投保率仅12%。
杭州市质监局特检处副处长袁剑锋认为,电梯安全责任险让电梯使用多了一道保障,他们十分欢迎,但这个险种到底能带来多大正能量,还需要市场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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