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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纪委通报10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年04月02日 10:32:32 来源: 廉洁杭州 廉洁杭州

  杭州市纪委通报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下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工程科原科长陆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陆欣利用职务便利,在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把控、工程联系单审签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违规收受孙某某、王某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5.5万元。另存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卡等问题。陆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拱墅区住建局原调研员邵建国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2008年至2016年,邵建国在担任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区住建局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违规收受魏某某、陈某某等人所送财物共计319万元。另存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卡及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邵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象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胡祖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

  2010年至2014年,胡祖庆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谋利,分别收受王某某、沈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现金人民币20万元。胡祖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萧山区进化镇王家闸村原党委副书记叶永校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4年,叶永校利用负责收取村民失地指标款的工作便利,挪用村民上交的集体资金76.29万元,其中36万元出借给他人,40.29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及银行理财,直至2015年7月才将挪用的资金上交至进化镇王家闸村集体账户。叶永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村委会原主任许良法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

  2006年,许良法利用协助良渚镇人民政府处理五郎山水库问题的职务便利,收受黄某某所送人民币10万元。2013年,许良法利用协助万科租用土地的职务便利,收受盛某某所送人民币50万元。许良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标签: 便利;开除党籍处分;职务;司法机关;违规;财物;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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