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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 共起诉侵权假冒案件1300件
2017年04月26日 08:27:46 来源: 每日商报 通讯员 史隽 记者 应丹

  今天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省检察院再出“重拳”,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依法惩治侵权假冒犯罪,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具有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恶劣情节的犯罪,重点打击“黑作坊”、“黑窝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犯罪行为。

  此外,还明确了探索建立信息网上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积极作用,推进相关数据的开放共享,加强信息整合、分析和研判,推动实现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另外,严格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罪标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1件111人,提起公诉415件674人;共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18件581人,提起公诉885件1578人,司法保护颇具成效。

标签: 侵权;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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