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卫计局近日出台《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8月1日以后,生孩子能领1200元生育补助,余杭区成为浙江省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发放该项补助的地区。
昨天凌晨1点31分,26岁的朱女士在区妇幼保健院顺利分娩一女婴,成为该院首位符合生育补助政策的幸运儿。
同样,昨天对于家住瓶窑张堰村的小陈夫妇来说,也是一个喜上加喜的日子。凌晨0点16分,妻子顺利产下一个女儿,7斤6两。小陈说,“大宝是个儿子,现在有了女儿,正好凑成‘好’字。”医院的工作人员给他们送上一份特别的礼物,告知小陈夫妇:上周我区出台了《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前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区户籍的、2017年8月1日(含)以后在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放1200元生育补助。
小陈开心地说,妻子预产期是7月24日,没想到宝宝延迟出生,正好赶上了政策。生宝宝花了3600元左右,自费880元,没想到女儿这么懂事,这笔钱都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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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女方外地户口,未交医社保,男方余杭户口,可以领吗?
答:只要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区户籍,无论是否缴纳医保社保,无论医保社保是否在本地,都可以申请领取生育补助。
问:一定要在余杭的医院生,才能享受补助吗?
答:《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必须满足条件:2017年8月1日(含)以后在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只要是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不论是否在余杭,都可以申请领取。
问:老公是余杭区,我是西湖区,在西湖区办的《生育登记服务卡》,可以申领吗?
答:只要分娩时夫妻一方为我区户籍,在异地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申领。在本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的,可以到办卡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而非在我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再生育证》的,要向余杭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我区户籍,则向任意一方户籍所在镇街申请。
问:生育补助是生完后领,还是怀孕了就可以领?
答:《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都是有效的,因此怀孕的时候还不能申请。
问:是月月领,还是就领一个月呀?
答:生育补助是一次性发放1200元,只能领取一次。镇街道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于下月15日前将补助金存入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
问:领了生育补助,其他的像生育津贴等会有影响吗?
答:生育补助不计入补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待遇。
问:产检的时候,发现胎儿发育存在缺陷,与丈夫商量后,打算到医院做引产手术,还可以申请生育补助吗?
答:很遗憾,对于引产、流产死胎等情况,不发放生育补助。婴儿活产且取得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才可以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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