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无欠薪”,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期盼。为了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力争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无欠薪”。
“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活动的首批试点为杭州滨江区等17个县(市、区)。“无欠薪”县(市、区)的建设标准要求,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同时,“无欠薪”县(市、区)应提高乡镇街道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另外,在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浙江省还将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等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向全省企业发出不欠薪倡议,响应省政府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要求,并向社会承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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